摘錄自2015/3/9 故事Gushi.tw
作者:荷事生非
在《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崛起(上)》裡,荷蘭人在與西班牙的獨立戰爭中,為了斬斷西班牙與葡萄牙在東方香料群島的錢脈,並且獲取香料貿易豐厚的利潤,在 1595 年派出了第一艦隊。四艘荷蘭商船成功抵達了爪哇島西端的萬丹,是為荷蘭人向外拓展的先河。
故事,接著說下去。
利之所趨,同室操戈
德郝特曼(Cornelis de Houtman)開啟了荷蘭人的大航海時代,儘管第一艦隊的首航並沒有在財務上獲得成功,但是證實了東方航路的可行性;而那些倖存歸國的水手們,在酒館裡面為他們東印度之行加油添醋,更讓荷蘭人對東印度群島垂涎。
雅各范聶克(Jacob Cornelius van Neck)在 1598 年,代表阿姆斯特丹老牌公司(de Oude Compagnie)東航,名曰第二艦隊。路程中遭遇到暴風雨,但是在范聶克優異的副手韋麻郎(Wybrand van Warwyck,第一位抵達台灣的荷蘭船長)的支持下,總算是克服了萬難,與萬丹蘇丹簽訂了友好貿易的合約,八艘商船滿載香料而歸。范聶克得到了空前的成功。
受到連續兩次成功抵達萬丹的鼓舞,共和國裡面接二連三興起了數十家遠洋貿易公司。航海英雄們駕著快船,紛紛前往遠東,開啟一個混亂的海上戰國時代。
遠洋貿易要承擔巨大的風險以及成本,並非小型貿易商能夠承擔的;慢慢地,這些公司或為併購、或為合併,慢慢形成了十幾家大型的貿易公司。隨著資本的匯集,每家公司的船隊變得更加龐大,彼此之間的摩擦也日益加劇。荷蘭商人前仆後繼地前往東洋,不只在低地商人之間造成惡性的削價競爭,更影響到了同在東印度經商的英國人和葡萄牙。
奧登巴納維一統六家
1600 年 12 月 31 日,作為荷蘭人在東印度地區的對手,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一世(Elizabeth I)授權一群英國商人,成立一家「不列顛東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得以在海上以英國女王的名義開火,捍衛英國在東洋的利益。
荷蘭商人產生了強烈的危機意識,在英吉利海峽上出現了強勢的競爭對手。作為反制的手段,荷蘭人也應該團結起來。但是要原本互相敵對的荷蘭遠洋貿易公司放下成見、團結一致,實在是難上加難。結果,聯合公司並沒有出現,取而代之的,是公司之間的競爭更加激烈,以消滅對方為目的,進行整併和惡意併購。1601年,原本十多家公司,逐漸以城市劃分成六大商業勢力:阿姆斯特丹(Amsterdam)、密德爾堡(Middleburg)、鹿特丹(Rotterdam)、台夫特(Delft)、荷恩(Hoorn)以及恩克森(Enkhuizen)。
誰也不服誰。
尼德蘭共和國大法議長奧登巴納維(Johan van Oldenbarnevelt)眼看著英國崛起,自家商人們卻仍在勾心鬥角;這一切讓他感到憂心忡忡。
這位垂垂老矣的愛國律師,年輕的時候,投筆從戎,曾經跟著老親王威廉轉戰哈連、萊頓,在大水和泥濘之中逼退西班牙軍團;在南方諸省選擇與西班牙靠攏的關鍵時刻,他主導了北方七省的團結,起草了烏特勒支同盟;在威廉親王被暗殺、英格蘭伊麗莎白女王意圖介入尼德蘭的統治權的時候,他擁護年輕的莫里斯王子繼任荷蘭執政。對他來說,尼德蘭就是他的全部,值得用一生來守護;而守護尼德蘭,不能靠空談,要靠行動。
奧登巴納維在國內散佈輿論:尼德蘭必須團結對外,而團結對外,需要一家聯合公司。接著,他派出了特使,在六大商會之間斡旋、談判,主導六大商會的合併。
1602 年 3 月 20 日,在海牙,共和國七省以及六大商會代表齊聚一堂,在荷蘭共和國聯合執政莫里斯王子以及大法議長奧登巴納維的見證下,簽署了一項法案:聯合東印度公司特許令。
十七紳士:左手帳本,右手刀劍
原先的六大商會,加上荷蘭諸省代表,在新的東印度聯合公司之下,成立一個 77 人的董事會(Directors board,後改為 60 人),這個龐大的董事會,平時仍然按照原先六大商會的會議模式,在各自的分公司評議會中進行。雖然六大商會已經整合為一家聯合公司,但是各個商會平時的日常運作,依然與過去合併之前大同小異:商會各自接觸自己的客人、決定自己要從東印度地區進口什麼商品;唯一改變的,是六大商會必須彼此支援對方的週轉調度,並且避免區域競爭。
此外,從這個董事會裡面,選出 17 名「執行董事」,稱為「十七紳士(Heren XVII)」,分別來自前六大商會:阿姆斯特丹 8 位、密德爾堡 4 位、台夫特 1 位、荷恩 1 位、鹿特丹 1 位、恩格森 1 位,剩下的一名執行董事,由阿姆斯特丹以外的五個評議會輪流兼任——這樣的設計,是因為密德爾堡擔心阿姆斯特丹擁有過半投票權而完全主導公司。
公司每年在春秋兩季,這 17 名執行董事必須會面、開會,每次會議為期 7 天,決議公司接下來半年的採購項目、貿易方針、出船數目,以及商討春秋兩季拍賣會事宜:
春秋拍賣會,是十七、十八世紀時期,令全歐洲貿易商為之瘋狂的展會。由荷蘭東印度聯合公司主辦,通常在阿姆斯特丹等六大商會所在地舉行。拍賣會上,除了會看到該季荷蘭商船從遠東運回來的商品,更會看到來自歐洲全境的貨物,無論是各式各樣的奇珍異寶、或是大宗商品,來自亞州的、歐洲的、非洲的、甚至是美洲的。
荷蘭商人相當重視這每年兩次的拍賣會,為了建立起商譽,在拍賣會之前,都會先仔細地將商品按照品質以及產地分類。正因為商品種類多、貨源充足、品質穩定,使得阿姆斯特丹拍賣會成了當代歐洲最大(我想也是世界最大)的商展。
除了商業上的運籌帷幄,十七紳士們,更是在坐落於阿姆斯特丹的小小會議室內(今日的阿姆斯特丹大學,Universiteit van Amsterdam, UvA),決定了東方世界的生殺大權。特許令賦予了東印度公司在亞洲自行開戰的權利,每當遇到戰爭的時候,十七紳士必須立刻集結,在最短時間內作出戰爭的決議。而東印度公司開戰的理由,無關民族、信仰、正義,只有利益而已。後世的史學家,是這樣評論東印度公司的雇員們:「左手拿著帳冊,右手拿著刀劍。」
在十六、十七世紀,並沒有永續存在的「法人」概念,合資公司只是一種為了利潤而集結的臨時組織,一旦目的達成、或是期限屆滿,就要解算清算。東印度公司也是如此:公司的特許權只有 21 年,期滿之後,公司理論上必須解散,清算資產;但是這樣並不符合當初聯合公司成立的目的,因此,日後的親王以及執政們,在特許令到期時,會透過議會再為公司延長21年的特許權。
此外,為了讓資金活絡,東印度公司首創了「股份可以在公開市場自由轉移」的這個新穎概念,促成了世界第一間證券交易所「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Amsterdam Stock Exchange)」。1602 年,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成立,比倫敦證券交易所早了一百年。東印度公司則成為世界上第一檔上市公司(從 1602 年到 1698 年之間,她的股價上漲了超過 5 倍之多),開了公開發行股票之先河,更奠定了現代財務理論的基礎。
荷蘭本土的決議,要傳到遠在爪哇海上船長們的手中,實在是曠日費時。於是,十七紳士仿造東印度公司本部的制度,在遠東地區建立了「東印度評議會」,評議會可已自行決議貿易以及開火,事後再向本部報告即可。
此外,在亞洲各地,則建立起許許多多的「商館(Factory)」,負責當地的貿易,範圍遍及整個東亞,例如日本的平戶商館、萬丹、摩路加、越南的占城、錫蘭、暹羅等地,以及台灣(公司在今日台南建立起了堡壘,以共和國七省中的澤蘭省加以命名,稱為 Zeelandia,中文翻譯為熱蘭遮城,荷語的意思為「澤蘭雄獅」)。
以貨換貨的亞洲貿易網
公司成立初期,在東方營運的成本往往要依靠荷蘭本土運送黃金支援,曠日費時,緩不濟急;因此,早期公司在亞洲擴張並不順利。東印度公司在東方快速崛起,始自於巴達維亞(今日的雅加達)總督科恩(Jan Pieterszoon Coen)建立亞洲內部貿易網。
在科恩還只是東印度公司的低階商務官時,他提出了在亞洲各國之間「以物易物」:當時,歐洲貨幣在亞洲並不受到歡迎。舉例來說,荷蘭人很難用西班牙銀幣買到中國的生絲。但是,科恩發現,買不到,卻可以用換的。他用印度生產的布料換取爪哇以及蘇門答臘的香料、檀香;再用香料與檀香跟中國人換取生絲、茶葉、瓷器;接著用絲綢與瓷器和日本換取白銀,再以換取的白銀作為資本投入下一輪的貿易。
這種亞洲內部貿易網,支撐了東印度公司在各個亞洲商館的擴張成本、日常開銷,荷蘭本土不需要再以大量的資本支援東方,使得資金更加靈活,擴張更為迅速。
波瀾壯闊始於斯
短短數十載,荷蘭獨立成功,殖民亞洲,在亞洲掀起一波長達兩百年的滔天巨浪,帶給了亞洲許多好的、壞的、醜陋的。東印度公司,有太多的故事值得我們好好探究,引以為鑒,但是只能在此暫且打住。因為我想在最後,談談我醉心於這段歷史的真正理由:
我十七歲左右,高中歷史老師要我們去讀荷裔作家亨德列克‧房龍(Hendrik van Loon)寫的《人類的故事》(Story of Mankind)。房龍在序章中寫道,年輕時,他在叔父的引導下,登上位於鹿特丹聖羅倫斯教堂的鐘塔;走過蜿蜒、黑暗的樓梯,當他推開頂樓的窗戶時,看到了遼闊的景致:而那是他對這個世界的第一瞥。
這段話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此後十多年,我把這本書又看過了不下十次。我想,假如我要成為一個周遊列國的生意人,何不從荷蘭開始呢?
荷蘭人第一次東航的時候,有一位年輕的荷蘭貴族蘭伯特‧畢斯曼(Lambert Biesman)懷著雄心大志,登上了荷蘭迪亞號(the Hollandia),成為一名船員。在他寫給雙親的家書中,有著這麼一句話,道盡了大航海時代青年的雄心壯志:
「我們將啓程尋找新的、從未見過的土地(Wij nieuwe landen gaen soecken de noyt bevaren sijngeweest)。」
這似乎正是此刻我們缺乏的一點冒險主義。不畫地自限、不甘於小成小就,我們應當像大航海時代的紅髮商人一般,越過天險與人阻,追求更高的報償;莫說我貪婪或是功利主義,四百年前的荷蘭人,若只甘願於守著北海的物流轉運生意,怎會有掌握東方、稱霸海上的一天?
值此昏聵時分,各國合縱連橫,獨缺台灣;經濟強國控制世界脈動,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峰;若想從處處受制於人的窘境中脫出,當今台灣需要的是大躍進,而不是小確幸。
藉由描寫東印度公司的歷史,我真正想要暗度陳倉的,是一個國族企業,一家全民認股的台灣股份有限公司,一艘能夠肩負人民希望的不沉大船。抬起頭,把眼光放到更遠的地方、放到下一個香料群島。讓冒險精神隨風滋長在我等心中,寫出下一頁波瀾壯闊。
歷史總是化身不同的角色,在不同的時空中上演。或有一朝,時運交匯,人傑湧現,東海上的小島又能獨領風騷。
作者簡介: 張焜傑 Kim Chang 荷蘭TIAS Business School財務碩士。Rong Seng Labs共同創辦人,開發新的光電材料還有照明應用。最大的快樂在於發現看似不同的事物、卻有著相同的道理。相信就算是良善的事情,也需要一套商業模式來讓好事自行運轉、生生不息。
本文原刊登於荷事生非,經授權後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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